#引言#
驗證是確保制藥產品質量和合規性的關鍵步驟之一。歐盟GMP-附錄11明確了制藥企業在驗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,旨在確保制藥產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質量穩定性。制藥企業應該充分理解并遵守這些要求,以確保其產品符合法規的要求。
迦楠智藥在為客戶提供合規驗證服務過程中,通過與大量客戶的交流與合作,充分了解到了客戶的關注點與易錯點。本期以藥企可能存在的工作場景為切入點進行分析和解讀,幫助客戶規避該類問題。
案例場景
某藥企未建立完善的計算機化系統相關的管理規程,A員工使用私人硬盤拷貝系統電子數據,并多次嘗試登錄其他人員賬號,引發系統多次報警觸發保護機制,導致系統限制訪問。
思考
有哪些管理的缺失或者員工的行為容易被檢察人員提出問題?
#用于拷貝、備份電子數據的媒介(U盤/移動硬盤)未進行受控管理;
# 企業對電子數據的副本轉移、銷毀等未進行管控;
# 軟、硬件的改動未按照變更流程進行,或者未建立相關的SMP進行有效管理;
# 訪問日志多次出現密碼錯誤報警,同一賬號多個訪問終端登錄;
# 突發事件處理未按照文件要求執行,相同事件發生多次后未將偏差升級,亦或者偏差調查未找到根本原因。
附:歐盟GMP-附錄11
相關內容
▲ 數據存儲:
Ø 應通過物理與電子的方式保護數據,防止其損壞。應檢查所貯存數據的可存取性、可讀性與準確性。應確保整個保存期間數據的可提取性。
Ø 應定期備份所有相關數據。在驗證與定期監控過程中,應檢查備份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,以及數據的恢復能力。
▲ 打印輸出:
Ø 應能夠獲取電子存儲數據清晰的打印副本。
Ø 用于支持批放行的記錄,在原始輸入后,如果任何數據發生變更,應當能夠生成打印輸出予以指明。
▲ 審計追蹤:應當以風險評估為基礎,考慮將所有GMP相關的變更與刪除生成一份記錄(一份由系統產生的“審計追蹤”)嵌入計算機化系統。對于 GMP相關數據的變更或刪除,應當記錄其原因。審計追蹤應可用并可轉化成易于理解的格式,且需要定期審核/回顧。
▲ 變更控制與配置管理:應按規定規程,以受控方式實施含系統配置在內的計算機化系統的任何變更。
▲ 安全性:
Ø 應有適當的物理和/或邏輯控制來約束計算機化系統的訪問權限。防止非授權人員進入系統的合適方法可包括使用鑰匙、通行卡、帶密碼的個人代碼、生物識別技術以及對計算機設備與數據儲存區域設置進入權限。
▲ 突發事件管理:應報告并評估所有突發事件,而不局限于系統故障和數據錯誤。應識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根本原因,并形成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基礎。
▲ 電子簽名:電子記錄可進行電子簽名。期望的電子簽名為:在公司范圍內與手寫簽字有相同效力;與其各自記錄永。久相鏈接;含電子簽名的時間與日期。
▲ 業務連續性:對于支持關鍵過程的計算機化系統的可利用性,應有規定,一旦出現系統故障時,確保對這些過程連續性的支持(例如,人工或替代系統)。應根據風險及某一適用系統及其支持的任務過程,選擇替代方法的引入時間。這些安排應充分記錄并經過測試。
#結語#
歐盟GMP-附錄11對制藥企業驗證提出了嚴格的要求,旨在確保制藥產品的質量和合規性。制藥企業應充分理解并遵守這些要求,建立有效的驗證體系,確保產品的安全性、有效性和質量穩定性。同時,還應建立和維護相關的文件記錄,以便監督機構的審查和驗證結果的追溯。